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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德国、日本在建筑垃圾处理上的经验总结

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有十多个省份出台了关于建筑垃圾处理和利用的的政策法规。不过建筑垃圾利用现状并不理想,各地频繁出现的“垃圾围城”现象仍旧触及着公众的环保神经,日益增长的垃圾量已经成了人们避不开的话题。

在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方面,西方的欧洲、亚洲的日韩,以及新加坡等国一直都走在世纪前列。那么这些国家又有哪些值得我们去借鉴的经验呢?

德国在二战废墟重建上转变建筑垃圾利用思维

二战中,德国的柏林等主要城市遭到了盟军的大规模轰炸,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建筑损毁率超过了80%。重建过程需要大量建筑材料,但德国百废待兴,无法满足社会需要,在此情况下,除了不能利用的建筑废弃物外,绝大部分的建筑垃圾被回收再利用,大大加速了战后的城市建设,同时也解决了垃圾的处理问题。这次经历也让德国政府培养了对建筑垃圾的在认识,一旦转变思路,垃圾也是一种宝贵的资源。

为此德国法律规定,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处理这条链中的每个中间商都要为减少建筑垃圾贡献力量。材料制造商必须使产品更加环保和有利于回收,建筑承包商必须为建筑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垃圾制定回收计划,而拆迁工程中也必须制定相应的垃圾回收方案。同时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也迫使企业降低回收建筑垃圾的价格,只能在建筑垃圾分解、回收和销售中获利。通过制定政策和政府监管,德国的建筑垃圾回收率达到了90%左右,是世界上做的最好的国家之一。


日本在法律建设上细化建筑垃圾的回收和处理

减少施工现场垃圾产生和尽可能再利用是日本处理建筑垃圾的主要原则。日本对建筑副产物的分类多达二十几种,处理不同的废弃物有不同的法律规范。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施工方有义务在建设过程中减少建设副产物的产生,建材供应商和建筑设计者有义务生产和采用能再生利用的建材。对能再使用的建设副产物应尽量再使用;对不能再使用的建设副产物应尽量再生利用;对不能再生利用的副产物则尽量通过燃烧实现热回收。

而且在建筑垃圾的分类、处理上,日本也有严格的规范。工程建设人员要向建筑公司提交可能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和处理计划,并保存五年。如果超过1000吨,则必须报告当地政府部门。目前日本的建筑垃圾资源化达到了9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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